從前年的北京央視新址大樓特大火災,到去年上海膠州路“11·15”特大火災,再到今年的沈陽皇朝萬鑫大廈特大火災,無一不是眼睜睜看它燃燒了五六個小時后,才被撲滅。造成大火燃燒迅猛而一時無法撲滅的元兇,就是易燃外墻保溫材料。對此,多位專家提出,從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出發,有關部門應該趕緊明令禁止使用易燃外墻保溫材料,防止“暖房子”變成“火房子”。
頻頻惹禍吞噬生命財產
近年來,隨著建筑節能外墻保溫材料在全國新建住宅和商辦樓乃至部分舊房改造中全面強制推廣,其有機材料易燃問題也暴露無遺。各地因易燃的外墻保溫材料頻頻惹禍,吞噬生命和財產的重大火災此起彼伏。以近來聞名全國的三大火災為例,建設中的北京央視新址大樓,使用的外墻保溫材料為聚苯乙烯板 (EPS);建筑改造中造成“11·15”特大火災的上海膠州路大樓,使用的外墻保溫材料為發泡聚氨酯(PU);營業中的沈陽皇朝萬鑫大廈,使用的外墻保溫材料為擠塑板(XPS)。上述三種外墻保溫材料目前使用較普遍,其優點是一次性造價低,施工較方便,保溫性能好。然而,它們是有機材料構成,有一個共同的致命缺點:可燃性強。即使原材料中添加了阻燃劑,起到一定的阻燃效果,但這些有機材料仍易著火,一旦溫度達到一定程度后就難以撲滅,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整棟大樓,更為致命的是,有機保溫材料燃燒時會產生有毒氣體,人一旦吸入過量就會死亡。此次沈陽皇朝萬鑫大廈大火不但再次印證了易燃外墻保溫材料是“罪魁禍首”,助長火勢;還向人們發出警示:建成入住的大樓,有機外墻保溫材料同樣容易引燃并發生重大火災。
治本才是防止火災關鍵
長期在建筑行業線的上海中星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傅旗康對上述火災中的外墻保溫材料作了分析:大樓著火需要有足夠空氣,而隔斷空氣顯然是無法做到的;第二要有點燃物,小小的煙花爆竹、電焊火花等類似引發源往往難以徹底避免和杜絕,防不勝防;第三就是大樓被燃燒物,倘若建筑材料都是不易燃燒物,即使火災發生,也不會迅速蔓延,立即采取消防措施后就能及時撲滅,絕不會發生持續燃燒四五小時的慘禍。而這類災害在推廣節能建筑之前就比比皆是。
而今,把火災的原因僅僅歸咎于“煙花鞭炮”、“腳手架起火”肯定沒有錯,但依常識看來,高層建筑如此不堪煙花鞭炮一擊,卻大大出乎人們的意料。所以,把煙花爆竹、電焊火花當做火災的“元兇”,不是一般的冤,而是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痛定思痛,易燃的外墻體保溫材料,高處不勝防的消防痼疾,早就預示著火災的發生絕非偶然。因此,治本的重點必須放在選擇阻燃外墻保溫材料上,這是問題源頭,不能讓大樓外面再裹一堆“柴火”。因此,改用不易燃燒外墻保溫材料已成當務之急,這是防止上述特大火災的最后一道有效防線。
推出無機外墻保溫材料
國外最初也都采用易燃的高效保溫材料,走過一段彎路之后,才開發既保溫又防火的節能材料。比如,美國早已有20多個州禁止使用聚苯乙烯泡沫(EPS);在英國,18米以上建筑不允許使用EPS板薄抹灰外墻保溫系統;德國則規定22米以上的建筑不允許使用該系統。很多保險公司禁止給EPS保溫的建筑進行保險。
火災猛于虎。專家建議:墻體保溫層火災頻發和國外的成功經驗都表明,從現在起,就應通過立法,堅決叫停易燃外墻保溫材料,大力推廣防火性能好的無機類保溫材料,研制出壽命長、可循環、防火好和施工方便、造價適中的外墻保溫材料,讓居民住得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