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新建民用建筑或將按照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進行規劃、建設和運營。4月28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召開,審議了《合肥市綠色建筑發展條例(草案)》。
新建民用建筑應按照一星建設
隨著人們對環保、節能的日益關注,“綠色建筑”已成為一種潮流。通過立法的形式,則為居民徹底開啟“綠色時代”。
按照國家規定,綠色建筑,從低到高分為一星、二星、三星三個等級。根據條例草案,新建民用建筑(農民自建住房除外)應按照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進行規劃、建設和運營。
同時,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機構辦公建筑以及政府投資的其他公共建筑應當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進行規劃、建設和運營。
房企銷售商品房時,應當在銷售現場公示綠色建筑等級、有關技術措施以及節能、節水工程和設施設備的保修期限、保護要求等內容,并在銷售合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建筑使用說明書中予以載明。
根據規定,綠色建筑應當選用適宜于本市的綠色建筑技術和產品,包括利用自然通風、自然采光、外遮陽、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空氣能、雨水滲透與收集、中水處理回用、裝配式建筑、隔音、智能控制等技術,同時選用本土植物、普及高能效設備及節水型產品。
其中,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積達到一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機構辦公建筑應當安裝建筑用能分項計量裝置和建筑能耗實時監測設備。鼓勵其他民用建筑安裝建筑用能分項計量裝置和建筑能耗實時監測設備。
已有老建筑或將分類、分批改造
在法規出臺之前的建筑,是否也要達到綠色標準?條例草案明確,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應當將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作為改造重點。
改造通過什么步驟實施?條例草案規定,市、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經濟和信息化、機關事務管理、房產、財政、統計等部門開展既有民用建筑建設年代、結構形式、用能系統、能源消耗指標等基本信息調查分析,按照綠色建筑要求編制節能改造計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組織實施。
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需按照經濟實用、技術可行、防火安全的要求,分步實施。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使用的公共建筑節能改造費用,由政府和建筑所有權人共同承擔。其他民用建筑的節能改造費用由所有權人承擔,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新建居住建筑應安裝太陽能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條例草案規定,未來的新建住宅、設施,或將更多使用可再生能源。
其中,新建公共機構辦公建筑和建筑面積達到一萬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應當安裝與建筑能耗水平相適應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統,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新建居住建筑應按照相關規定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
與此同時,建筑的房頂也將獲得更多利用。條例草案指出,屋頂可利用面積達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單體民用建筑,則應當安裝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系統。而新建民用建筑實施屋頂綠化、垂直綠化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折算為附屬綠地面積。
此外,條例草案要求,已建成區域能源中心或者分布式能源站的區域,新建民用建筑選用冷、熱源時,優先采用區域能源或者分布式能源。
(本文源自:網易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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